关于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增设“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免考规定的通知 根据全国考委文件精神及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增设“计算机应用基础(10018)”课程免考规定: 一、凡2010年(含)以后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合格证书的考生可以免考自学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10018)”课程。 二、自2015年起,不再安排自学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10018)”课程的考试。 三、持有NCRE相应证书的考生须在考生接待日期间到北京教育考试院接待大厅办理免考手续。 四、已通过自学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10018)”课程的考试成绩依然有效。 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4年4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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